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虽然同一类别的各项目之间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关系,但尼斯分类并不对项目概念进行界定。各类别项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务名称是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务的所属类别,以方便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进行分类参考。以第 20 类的项目“家具”、“金属家具”为例,由于在尼斯分类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质分类的,例如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 6 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 19 类,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质分类的,各种材质的家具均属于第 20 类。为了明确表明金属制的家具也属于第 20 类,因此第 20 类项目中,除了“家具”,还有“金属家具”。《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项目名称。
商标注册大厅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商标局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一些商标持有人为了让商标能和知名商标相似,会擅自修改商标的字体。那么,这种修改过后的商标还能不能用呢?在接下来的讲述中你也许会找到答案!
一般来说,商标就是区分商品的来源与服务的提供者,使产品在同一类商品中彰显特色,突出品牌价值!
今天我和大家聊聊“说明书”有关的问题。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明确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也就是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
至于版权登记证书,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徐天胜虽然没有进行登记,可是在他创作完成的那日就有了版权,而登记主要是为了防止作者的作品被人盗版。只要原创作者的证据充足,就算是抄袭者申请了版权登记,也于事无补。
2016年,上海理工大学起诉沪江公司侵害其未注册驰名商标权,但最终败诉。原因是虽然上海理工大学和沪江大学有着很深的渊源,但直到2016年才提起对“沪江大学”等商标的申请,而沪江公司在2006年便申请了“沪江”商标,并在随后被核准注册。
原告李春波诉称,云南俊发公司未经其同意,使用其创作的知名歌曲《一封家书》制作视频,并将该视频在该公司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用于宣传促进其楼盘销售,侵犯了李春波对歌曲《一封家书》词曲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摄制权;搜狐公司在其网站中擅自发布上述视频,对云南俊发公司业务进行推广,与云南俊发公司共同侵犯了李春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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