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者:卓科知识产权     时间:2018-08-07

       现在已经越来越重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同时深圳市也发布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绿色发展是指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限制的条件下,通过先进理念和合理机制,形成经济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发展模式。低碳发展是指通过降低甚至不消费高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发展模式。绿色和低碳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涉及价值观念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革命。

一、重点支持领域

1.高效节能

2.先进环保

3.资源循环利用

4.新能源汽车

5.先进核电

6.可再生能源

7.高效储能

8.智慧能源

二、扶持项目资助金额

(一)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

1、事后资助:最高1500万元。

2、贷款贴息:最高1500万元。

(二)产业化中试环节扶持计划

最高 1000万元。

三、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绿色低碳产业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近三年平均主要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应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6.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能够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银行贷款金额2000万元以上。

 

四、扶持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3)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上年度完税证明;

7)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等;

8)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

9)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

10)涉及环境影响的,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11)项目已有设备清单;

12)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

1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14)项目管理承诺函;

15)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申报时间

2018年6月19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8:00

如果对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我们咨询:0755-2167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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