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最高1000万元,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

发布者:卓科知识产权     时间:2019-02-27

申报时间:2019年2月26日-3月11日


最高资助:1000万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9年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企业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三)该单位已承担或参与以下项目之一并在宝安区实施:

(1)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2)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奖项目;

 

(四)项目在申报本项目之日前两年内国家、省、市资助的经费已实际到账。

 

二、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省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科技奖励奖金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分享到:
热点新闻

为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申长雨指出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及代理”行为

为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申长雨指出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及代理”行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编制工作,坚决完成压缩商标、专利审查周期年度目标任务,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推动高质量发展。

咨询电话:0755-21675761 卓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