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发布者:卓科知识产权     时间:2019-03-20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企业申报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操作规程,2018年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企业都可以过来看看,当你们申报奖励的时候可能就需要这个操作规程了哦,龙华区认定的奖励金额高达30万。

 

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条件:

 

(一)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未获得过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截至企业申报时,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助标准: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材料:

 

(一)《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书》(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六)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

 

(七)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

 

(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九)其他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一)申请

 

申请人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后,由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受理及合规性审查

 

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应向申请人做出说明,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的补充事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

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完整性、合规性。

 

(三)现场核查、征求意见

 

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工作人员应为2名以上。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就是否重复扶持的问题,征求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就涉及企业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劳动、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的问题征求区相关部门的核查意见。

 

(四)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等情况以及本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拟资助计划。

将拟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不予资助,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申请人。

 

(五)报批

 

按相关程序报批。

 

(六)下达资助计划

 

拟资助计划按程序报批审定后,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具体资助计划。

 

(七)办理资金拨付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其他:年度获得《实施细则》扶持或激励金额合计超过100万元的申请人,须承诺自获得最后一笔资助之日起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可在龙华区外的除外)。


同一主体因同一事由符合《实施细则》同类别多项扶持或激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或激励。同一主体因同一事由可同时享受《实施细则》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和龙华区其他优惠或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或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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