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的正确打开方式

发布者:卓科知识产权     时间:2018-11-30

创品牌的人们最大的悲哀是商标使用了十几年,却没有去做商标续展。如果连商标续展的机会都没有把握住,那以后再做商标注册可就费时费力,甚至可能永远注册不下来了。这真的不是危言耸听!

 

因为,你忘了去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但别的人可能已经申请同样的商标,而那些山寨族们更是一直盯着机会让自己“转正”,所以,你的商标一失效,人家的机会就来了。

 

要知道,商标续展是依申请而发生,商标局既不会直接续展,也不会主动通知商标十年专用期满了。续展这事儿,只有商标所有人自己惦记着。这也合理,商标权毕竟是私权,私权当然是所有人全权处理,不申请续展也是当事人的权利。

 

只是正常情理中,商标不续展应该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黄了,二是自然人亡了。虽然即便是这两种情形也不代表商标必然要跟着消亡,商标权是可以转让和承继的。所以,真正让商标彻底死亡的常常只有一个原因:忘了!各种原因的忘了!

 

那么发现商标因未续展失效后的第一件事应该做什么呢?当然是立刻重新去申请。如果顺利注册了,那算运气好。如果在你的在先商标失效后已经有别的商标被初步审定或注册,导致你在后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就一定要申请驳回复审,同时努力采取法律措施打掉挡路的引证商标。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一定要在驳回复审案中申明等待请求,否则在审理期限的压力下,商评委很可能不等引证商标失效就继续驳回了。

 

至于怎样才能打掉挡路的引证商标,当然也只有老办法,如初步审定就提出不予注册申请,如已经注册就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注册时间足够长也可以提三年不使用撤销。只是你一定要做好打一串官司的准备。人家好不容易瞅个空子让商标进来了,怎会轻易退出?

 

话不多说,咱们直接上事例说明

沈阳潜水电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5日,1998年受让了参股国营企业沈阳潜水泵厂的第183930号“沈潜及图”商标,并作为企业的唯一商标一直在使用。第183930号“沈潜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汗水电泵”商品上,于1983年7月5日获准注册,续展后有效期至2003年7月4日,后因期满未续展被注销。

 

2007年,沈阳井用潜水泵厂(以下称井用公司)在泵(机器)、离心泵等商品上申请了第6367397号“沈潜”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沈阳公司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异议不成立,沈阳公司再次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

 

复审中,沈阳公司称其在先的“沈潜及图”商标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没有续展,但被异议商标“沈潜”与其在先使用的商标汉字部分完全相同,系对其知名商标的恶意抢注。

     

而井用公司的答辩理由则主要强调第183930号“沈潜及图”商标已被注销,被异议商标与之不存在权利冲突。其申请注册“沈潜”商标完全是出于对自己产品的独特策划,主观无恶意。                                 

 

当然,理由要有证据支持。沈阳公司向商评委提交了第183930号“沈潜及图”商标注册资料;公司领导班子不断调整的证明文件;公司“沈潜及图”商标2004-2007年获得各种荣誉证明、广告宣传情况、销售发票、客户证明、获奖证明、出口报关单等。

 

商评委经审理查明:沈阳公司沈潜牌系列潜水电泵在2004-2007年间销售至北京、赤峰等地区,并于2002年9月,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沈阳名牌”称号、于2003年和2006年两次被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荐委员会授予辽宁名牌产品称号、2005年荣获“中央电视台2005年度中国泵业上榜品牌”荣誉称号。

     

商评委最后的裁定认为,鉴于沈阳公司第183930号“沈潜及图”商标已因期满未续展被注销,其可作为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沈阳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沈潜及图”商标在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异议商标与沈阳公司在先使用之“沈潜”商标完全相同,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泵(机器)”等商品与沈阳公司商标在先使用之“潜水电泵”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两公司同处沈阳市,作为同行业者,井用公司应当知晓沈阳公司之商标,其在上述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就本案而言,井用公司未提出诉讼,但是对于沈阳公司于2009年重新提出申请的“沈潜”商标提出异议,而且于2011年再次申请“沈潜”商标。一句话,两公司的纷争远未结束。

 

虽然法律给予诚信使用商标的人恰当的救济途径,但这路走起来比续展要曲折麻烦得多。最后请记住,每个创业者要在不断创建品牌声誉的同时,更要牢记保护品牌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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