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政府官网登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申请深圳市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简称“国高认定激励”)中,伪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同行们的议论。虽说早些年已经有类似情况,可是没有这么夸张,最多伪造一下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或证据之类,可这次不同,性质及其恶劣,竟然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直接造假,真是匪夷所思!
且不说接下来要如面临怎样的惩罚,就说他们为什么要这般“铤而走险”。
其实我们也不难猜测他们的动机,面对如此优惠的政策和背后巨大的利益驱动,他们暂时失去理智也是可以理解的!
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的,有利可图才会吸引人去做高新,从认定的申请主体到认定主体及奖励主体和税收减免主体,激活了大批就业人员,造福了很多衍生群体,真的是好事一桩桩嘛!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扎堆;自从有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机构爆炸性增长,而顺应产业衍生的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公司、商务咨询机构、科技交流中心、科技顾问公司等等等等,还不包括没有代理资质的“黑代理”人群。
申报高新认证企业有困难怎么办,会不会有企业创造“条件”也要申请,必经申请人有真金白银的税收减免,代理人有真金白银的代办费,审查监督机制是否完善,评审人员组成是否科学,评审流程看申报材料还是实地走访,等等等等,应该还有改进的地方!
总结:其实吧,面对伪造申报高新企业的资格、伪造高新企业证书。国家的惩治力度应该还不够,不然这么多年、这些伪造案件还是屡禁不止了?这原因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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